本科专业设置与建设:
1、新专业的申报(包括新专业申报材料准备,完成校级论证、公示后,上传教育部);
2、新增本科专业学位授予权申请(包括材料准备,组织校内自评,形成自评报告和上报至省学位办、省学位专家实地考察准备等);
3、专业结构优化调整(包括本科专业建设、专业方向设置,专业归口调整,专业评估预警,专业停减招,专业撤销等);
4、专业改革与发展(包括专业综合改革、卓越拔尖人才培养、特色专业建设、项目管理、检查、评估、监督等)。
人才培养方案制定和“教学一览”编制:
1、 出台人才培养方案制定(修订)的指导性意见;
2、 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论证(包括培养方案的论证、评审);
3、 “教学一览”的编制和印发;
4、 教学计划数据库的维护和教学计划任务审核;
5、 教学计划的录入;
6、 教学计划数据库的维护和教学计划调整;
7、 每学期实际执行性教学计划任务的审核;
8、 本科学生毕业资格审核和学位授予审核;
9、 本科学生毕业资格审核和学位授予审核(包括辅修、双学位和荣誉学位授予资格审核);
10、《学位评定书》档案存档;
11、研究生推免工作(包括研究生推免工作方案的制定、组织实施、出具成绩证明、复核、公示、上报省教育考试院)。
教学改革的推进:
1、 学分制的深化和大类招生的推进(包括深化学分制改革、研究制定大类招生实施方案);
2、 举办教学论坛;
3、 开设“通识教育大课堂”讲座活动。
提供相关数据服务:
1、 省级、国家级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荐;
2、 高等教育统计、教学质量监测数据(专业建设相关数据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