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在教师中开展“民法典学习”暨“我与民法典”征文活动的通知

来源:党委教师工作部 时间:2021-04-21 点击数:

各教学单位:

按照省司法厅、省教育厅、省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《关于开展“民法典进校园”暨“我与民法典”征文活动的通知》要求,为引导广大师生增强法治观念,强化法律意识,培养法治思维,学校决定在教师中开展“民法典学习”暨“我与民法典”征文活动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活动步骤

1.注册学习(413日至57日):教师登录“河北青少年民法典学习”微信公众号注册学习。

2.作品上传(58日至19日):撰写主题征文并上传。

3.评选推荐(520日至30日):网络评选,得票数前300的征文作品进入省级终评。

4.省级终评(614日至27日):评出一等奖40个、二等奖80个、三等奖130个。

二、作品要求

1.组别:高校教师组。

2.作品内容:围绕民法典,结合学习、生活、工作,释法治精神、谈认识看法、说作用影响。文章应主题鲜明、观点正确、事例真实。作品体裁不限,要求原创,一旦发现有抄袭行为,将取消参评资格。

3.格式要求:全文1200-2000字,题目用宋体小二号加粗,正文用三号仿宋,行间距设置为1倍行距。

三、活动注册二维码



河北经贸大学   

2021421日  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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