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前位置: 本站首页 >> 教学保障 >> 正文

教学保障

关于做好2022年寒假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
来源: 发布日期:2022-12-12 点击量:

河北经贸大学教务处(通知)

教便字〔202254


关于做好2022年寒假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

各教学单位及经济管理实验中心:

寒假即将来临,为进一步提高实验室安全意识,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,切实做好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,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:

一、组织寒假前实验室安全检查

放假前,各单位要对照《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(2022年)》组织实验室有关人员对实验设施和环境卫生进行一次全面自查,发现问题及时整改,消除各类隐患。具体要求如下:

1.实验室钥匙由专人负责,关好门窗,注意防火、防盗。

2.切断电源、水源、气源等。水龙头要关紧,杜绝水、暖管道跑冒滴漏现象。

3.妥善管理实验室使用的各类化学药品,尤其是有毒有害化学品,做好化学危险废物、废液集中安全存放工作。

4.加强对易燃易爆危险品、剧毒物品、电器设备、压力容器、高压气瓶等重要危险源及消防设施的安全管理,落实安全责任。

5.实验楼封闭期间,保障消防通道畅通。

二、加强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

各单位自查后,须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做好寒假期间的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,注意以下事项:

1.寒假期间实验室实行封闭管理。对假期不再使用的实验室需贴封条。

2.原则上寒假期间不开放实验室。教师因教学、科研确需使用实验室,由所在单位审核报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,方可使用,并报教务处备案。

3.经批准开放的实验室,必须按照学校防疫要求和实验室安全操作相关规定执行,落实安全责任制。

4.各单位要安排好寒假期间值班值守,加强对所辖实验室的定期巡查和日常管理。因教学、科研需要,实验设备及装置需连续通电运行的,必须有专人守护,不得擅离职守。学生开展实验时须有导师或实验室安全管理人员现场指导。如发现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,保护人员和设备安全并立即向实验室所在单位、安全工作处、教务处等汇报。

三、做好寒假期间实验室建设工作

凡寒假期间新进仪器设备的单位,要做好设备的接收、安装、调试、验收等工作。同时做好下学期开学前的各项准备工作。

 

 

教务处

2022127日  

Copyright © 河北经贸大学教务处 版权所有 地址:河北经贸大学北三教C313